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、应急预案及风险控制
一、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、预案以及抵抗风险
(一)重大危险源的识别
建筑业属于流动人员从事流动性作业、工序复杂、危险因素较多的行业,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, 针对建筑行业特性,结合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结构、类型、规模、高度、施工环境、施工季节等特点, 从人、机、料、法、环等因素综合分析,依据总队《体系文件》,结合本项目特点,所识别的重大危险源, 归纳为几类可能造成人员伤害、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:1、高处坠落;2、物体打击;3、触电;4、中毒;5、火灾。
(二)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:
1、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(含2米)以上作业,建筑物四口五临边、攀登、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,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。
2、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。
3、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、物体、粉尘、一氧化碳、电焊废气等,由呼吸、接触、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,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。
4、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,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,保护设备性能失效,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,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,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。
5、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,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,未按规定明火作业,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,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。
(三)安全控制措施
为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,强化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,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危害, 减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,保持安全生产,特制定本处理方案。
需对整个工程现场及相关场地,逐级组织相关方,系统地进行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。 制定“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一览表”,并根据识别出来的危险和环境因素制定各种专项方案。 根据可能造成的突发事故,制定应急预案。这个识别和评价及控制的工程将贯穿于本项目的整个施工周期。